米乐28人办瑜伽卡遭遇关店后续:省消协支持仲裁已有消费者拿到退费

2024-04-09 03:48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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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米乐近日,顶端新闻曾关注的“郑州28名消费者在某瑜伽店办卡后遭遇关店”事件有了新进展:消费者代表孙女士仲裁获胜,并在郑州市仲裁委的支持执行下,拿到了第一笔会员卡退费2630元,还获得了相应的利息赔偿。

  消费者孙女士与其他27名消费者,在郑州国贸360广场某瑜伽店办理了会员卡,并支付了1000多元到8000多元不等的会员费。但是去年5月,该瑜伽店突然关门米乐。

  发现瑜伽店关门后,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米乐,孙女士等消费者选择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。

  省消协接到相关投诉后,发现经营该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,便通过与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协调,想尽办法联系到了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,之后多次组织郭某某与消费者代表进行调解。

  但是在调解中,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坚持要让消费者转到其他合作店,而消费者们希望想转店的会员转店,不想转店的会员能退回卡内余额。省消协组织了几次调解,都没有达成有效一致意见。

  努力调解无果,省消协便出具了专门意见书,明确表示支持28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。

  因消费者与瑜伽店签订的《会员服务协议》中双方纠纷解决方式为提起仲裁,2023年底,28名消费者中的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,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代理人,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

  2024年1月底,郑州仲裁委经过开庭,下达了裁决书。郑州仲裁委认为:《会员服务合同》签订后,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,到那时瑜伽店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务,瑜伽店构成违约,因此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服务费,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。

  鉴于经营该瑜伽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,郑州仲裁委裁决: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郭某某、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卡内剩余费用2630元,支付相应的利息。

  郑州市仲裁委还裁决:因瑜伽店违约,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消费者聘请律师的费用米乐。

  仲裁裁决生效后,在郑州仲裁委的不断关注和提醒下,近日,瑜伽店实际经营者郭某某、史某某履行了生效裁决,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了卡内剩余费用2630元,并支付了相应利息。

  河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说:“司法不仅裁决商家退还消费者剩余卡费,而且要求赔偿消费者利息,并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律师费米乐。”

  同时,该负责人认为这是一份公正的裁决,也是一份有警示意义的裁决米乐,它向所有的不良商家发出警告:消费者办卡后,店家不是“关门”、“拉黑”、“一走了之”就可以逃避责任的,也不是注销公司就能逃避责任的,应该承担的责任一点也跑不掉!

  另据了解,在第一份仲裁裁决生效后,涉事瑜伽店的实际经营人转变了态度,改为积极配合调解,目前已经和所有消费者谈好了退费方案,双方正在履行签字程序。

  “有了消协的支持,有了仲裁委的公正裁决,我们消费者更有底气了。”消费者代表孙女士说,在各方的努力下,相信很快所有的消费者都能拿到退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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